国土部、财政部10月27日与21个省级政府以及中石油、神华集团等6个中央矿业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推动油气、煤炭、铀矿、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稀有稀土、化工非金属等7大领域的40个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国土部表示,示范基地建设将突出能源、大宗支柱性和“三稀”等重要矿种,着力解决具有全局意义的资源综合利用问题;力争“十二五”期间,盘活油气15亿吨、铁矿石90亿吨、铜1500万吨、金600吨以上。 国土部将在资源配置和矿业用地等方面向示范基地实行倾斜政策,依法优先配置资源和提供用地,鼓励矿山企业使用先进适用技术,指导地方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监管体系;财政部给予示范基地建设一定的资金扶持,同时加大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矿山环境治理等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向示范基地的倾斜和支持力度。 同时,对于进展快、资金使用规范、自筹资金到位、成效显著、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将加大支持力度;对进展缓慢、资金使用不规范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采取停拨资金、核减预算或追缴已拨资金等措施;对于问题较大且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示范基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