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国务院网站公布了《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后,9月27日,国务院就在北京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除了全面动员和部署“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还通报表扬了“十一五”时期节能减排工作的优秀省市,以激励在“十二五”节能减排领域继续积极努力。 “十一五”时期,我国节能减排取得显著成效,以能源消费年均6.6%的增速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11.2%的增长。 省级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主体,为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9月27日,国务院还对“十一五”期间在节能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山东、湖北等8省(区、市)人民政府,在减排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山东、江苏、广东、河南、浙江、辽宁、上海、陕西等8省(市)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