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灰是常用的建筑材料,凤翔县一些个体经营户违法筑窑土法烧制石灰,该县一度曾有45座土法石灰窑,严重污染了环境。近年来,随着我市“治污降霾 保卫蓝天”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凤翔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针对小石灰窑采取了关小上大,淘汰落后产能等“八项措施”,陆续依法取缔了川口河地区36座小石灰窑。针对最后一批位于东劝读村的9座小石灰窑污染问题,该县环保部门曾多次下发关停通知,但这些石灰窑仍违法生产。
11月12日,由凤翔县横水镇政府牵头,县环保、公安、工商、安监等部门组成40多人的联合执法组,对东劝读村9座小石灰窑予以强制取缔。执法人员动用大型挖掘机,拆除了小石灰窑窑体。横水镇政府还同被取缔的小石灰窑窑主签订了责任书,窑主们承诺不再恢复生产。这次行动对违法生产的小石灰窑起到了震慑作用,有效减少了大气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