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国土资源厅召开部分盟市国土资源局长矿业管理工作座谈会。
会议听取了5个盟市矿业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安排等汇报,对厅里拟推动的四项重点工作进行了研究,提出许多创新管理措施,对矿管处起草的《自治区煤炭资源配置清理实施方案》、储量处起草的《解决煤炭资源产能过剩中采矿权价款流失的建议》、勘查处提出的《关于加强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的建议》、基金中心提出的《基金项目矿权和进度的建议》、执法局提出的《35个违规建设煤矿的处理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对盟市国土资源局汇报中提出的问题作了解答。
李世镕厅长讲话中指出,通过此次会议,感觉各地工作成果非常明显,突出体现在四个亮点。一是各盟市不断提升对地质环境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逐步加大治理投入。二是各盟市对“三率”管理工作已引起足够重视。以“三率”管理为抓手,把资源管理工作进行了统筹协调。三是进一步提升了对“3+2”管理模式的理解。探、采、选、冶、加一体化产业链模式继续延伸,逐步覆盖全区。四是鄂尔多斯市对砂石粘土矿开发利用审批简化要件工作提出了新思路。
会议要求,各盟市局对以下工作要引起足够重视。一是对自治区煤炭行业产能过剩引发的问题予以关注,要发挥职能,研究调控管理措施。二是对转变作风、转变职能引起高度重视,从重审批向重管理、重监督转变。三是要统一思想,将生态文明、矿业勘查开发等工作科学、有效、和谐地结合起来,实现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双赢。各派驻专员机构既要抓常规工作,又要突出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根据厅党组统一部署,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加快流程再造,使专员办和各盟市相互依托,相互帮助,全力推动矿业管理工作实现新提升。
会议指出,下一步要集中力量推动三方面工作。一是在全区范围内,特别是矿业管理比重较大的盟市,开展打击“两违一逃”专项工作。即打击煤矿“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逃费资源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实现两个深化。即深化“三率”管理整体机制;深化执法局专员办的职能、定位、常规工作、中心任务、与盟市衔接等执法模式。三是做到三个“理顺”。即理顺自治区和谐矿区建设的标准;理顺上下勘查体制机制,解决基金勘查项目矿权遗留问题;理顺资源清理流程,明确盟行署政府主体责任。
李世镕厅长在讲话中强调,各地要对四个方面的重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一是对超能力生产、无证生产、无证建设三个方面的问题,通过我们的有效管理予以控制。厅里将围绕此项工作下发文件,进一步加强管理。二是用三项措施保障煤炭勘查工作顺利进行。第一,在方案审查时,要求企业签订承诺书;第二,对未签订承诺书的项目不予供地;第三,加强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管理,草拟相关政策报自治区政府。三是对整装勘查、基金项目、招拍挂矿权等工作开通绿色通道。四是高度重视煤炭资源清理工作。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推动,责任落实到位。要成立资源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