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转型升级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验收工作启动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将委托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开展2012年批复的工业转型升级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验收工作,并就此项工作明确了以下事项。
第一,验收程序。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各项目单位按照验收要求对项目进行自查,并由项目单位按照要求报送项目验收申请材料。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所报项目进行验收,编写《工业转型升级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验收报告》,并对项目单位作出验收批复。
第二,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项内容:一是项目单位是否按照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建设工作;二是项目的技术性能是否达到项目申报目标;三是项目成果、应用情况及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四是专项资金是否落实到位,使用是否合规;五是项目开展过程中是否存在重大安全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验收材料。各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验收申请材料应至少包括项目验收申请表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重点包括财政资金账务管理、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完成后,应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实施经验和效果的总结材料、验收报告、项目单位填报的项目验收申请表及验收批复文件。
第四,典型推荐。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典型经验总结,采取各项措施提升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公共服务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视情况进行抽查调研,并在34个公共服务平台中遴选典型进行推广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