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5号文件),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两大强力部门编制的“负面清单”最终出炉,动刀”过剩产能!
4月13日,国家发改委召开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表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下称《负面清单》)已经获批,选择天津、上海、福建、广东4个自贸试验区所在省级行政区率先开展试点,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两者一起,构成完整的市场准入管理体系!
随后,发改委、商务部官方网站发布了通知,正式推出《负面清单》。清单全文规制庞大,长达135页,共328项,包括禁止准入类96项,限制准入类232项,对大到煤炭产业、细到牙膏生产的众多行业划定了红线和准入门槛!
作为投资过多、产能过剩的典型“重灾区”,能源行业自然不能脱离干系,煤化工、电力、燃气、石化化工项目等全部在列。为帮助行业内人士更加清晰、明了的看清楚项目投资的“坑”,微粉网特别将《负面清单》中涉及无机非金属矿行业项目的部分摘录出来,供投资商参考。
对于这份负面清单,国家发改委明确,四省市试点期限为2015年底至2017年12月31日,积累经验后探索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相应的体制机制,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一、2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钙
二、1.5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白炭黑
三、单线产能3000吨/年以下普通级硫酸钡、氢氧化钡、氯化钡、硝酸钡生产装置
四、10万吨/年以下普通级无水硫酸钠(盐业联产及副产除外)
五、0.3万吨/年以下碳酸锂和氢氧化锂
六、2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钡
七、1.5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锶生产装置半水煤气氨水液相脱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