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标准化推进工程。加强京津冀三地标准化部门的协作,推广京津冀标准化合作“3+X”模式,实现标准基础资源共享应用,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开展标准实施方面区域协同合作,组织开展《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路测单元应用技术规范》等京津冀区域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评价;按照《京津冀安全生产地标协同合作框架协议》, 制定和实施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的协同地方标准;跟踪煤炭国家标准制定情况,协调推进京津冀煤炭质量标准一体化;研究推动提升京津冀及周边区域油品标准;探索京津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标准化区域合作。
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化促进工程。按照我省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工业、农业、服务业及建筑、交通运输、民用、公共机构等方面制修订严于国家能耗限额的节能省级地方标准30项以上,基本实现高能耗行业能耗限额标准的全覆盖。
实施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标准支撑工程。制定环保、节能、节水、质量、技术、安全六方面的标准,加速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制定和实施钢结构、钢铁构件及高端钢铁产品标准,引领钢铁产业转型升级。以有效降低污染水平为目标,积极开展治污减霾、碧水蓝天标准化行动,制修订重点行业、区域的污染物排放省级地方标准25项以上。
先进制造业标准化提升工程。围绕传统产业提档升级、战略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绿色循环经济发展,以产业链延伸、对接、产品升级换代为重点,制定省级地方标准150项以上。选择优势企业或园区,创建国家级或省级高端制造、循环经济示范试点项目50个以上,引领产业向高端发展。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标准创新活动,实施“标准化+科技创新”,以标准化为手段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制造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现代农业标准化提升工程。围绕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集约化规模化种养殖、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质量及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等方面制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200项以上;各市根据本地区域特色,制定市级农业地方标准500项以上;争取主持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50项以上。分行业、分区域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构建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
现代服务业标准化提升工程。制修订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的省级地方标准30项以上,完善物流标准体系。在重点物流园区和骨干物流企业中启动建设30个物流标准化示范单位,抓好石家庄、唐山市全国物流示范城市建设,提高我省物流业标准化、现代化水平。在研究开发、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专业科技服务领域,探索推行标准化建设,制修订省级地方标准50项以上。制修订旅游目的地建设、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新产品新业态、京津冀旅游协调发展、旅游安全等方面的省级地方标准50项以上。
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提升工程。在家政、养老、健康、体育、文化等产业制定服务质量和服务提供省级地方标准50项以上。制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省级地方标准10项以上,推进信用标准化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征集、存储、共享与应用等环节的标准,实现地方、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制定和实施道路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的省级地方标准30项以上。创建100个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单位,引导公共服务企业建立企业标准体系,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创建知名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