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半夜粉碎塑料 小作坊被“停业
前段时间,滨海胡家园街三川桥小学内的一家无名小作坊让周边居民感到非常头疼,该作坊每天晚八点至第二天凌晨开始工作,发出的噪音并产生大量粉尘,不仅污染环境也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居民向相关部门反映后,该作坊被责令“停业”。
粉碎塑料产生粉尘及噪声小作坊被居民举报已停业
据相关部门调查,居民反映的小作坊扰民问题的确存在。小作坊内夜晚作业,每天都在粉碎塑料,而粉碎塑料产生了大量粉尘及噪声,并且存在工业废水直排等现象。该问题随后被反映到天津市推进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办公室群众信访举报。相关部门已责令该作坊“停业”,作坊内所有物品目前也已经清理完毕。下一步,有关部门还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防止企业私自恢复生产。
面对噪音污染市民如何维权?
工厂在施工的过程中,会产生噪音,打扰到周边居民,我国对噪音是有相关规定的,在标准内发出的噪音是可以的,一旦超出这个标准就会被相关部门管控。根据《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第五条规定,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85分贝(A)。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分贝(A)。
市民面对噪音污染也是可以维权的。如果市民居住区域内的噪音超过法定标准,则制造噪音的单位和个人属于噪音扰民,都可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行为;或者进行整改,减少噪音排放及作业时间。另外,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扬尘污染未防治该受何处罚?
粉尘污染不仅是对环境的破坏,还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根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造成扬尘污染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一)施工现场未采取设置围挡、苫盖……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二)在施工工地进行现场混凝土搅拌……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三)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四)运输散装、流体物料撒漏造成扬尘污染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按照本市市容环境有关规定处罚。该条例也要求施工采取设置围挡、苫盖、道路硬化、喷淋、冲洗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施工工地禁止进行现场混凝土搅拌煤炭等易产生扬尘的散体物料堆场,应当密闭贮存或采取扬尘网等措施运输企业运输工程渣土等散装、流体物料的,应当封闭运输等。
来源:慧聪塑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