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7日,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6个督察组对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东、广西、云南、宁夏等10省(区)的督察进驻已全部完成。
一个月的时间,督察组可以说是“硕果累累”,交办的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地方已办结28076件,其中,责令整改22561家;立案处罚5709家,罚款51062万元;立案侦查405件,行政和刑事拘留464人;约谈2819人,问责4305人。
环保“回头看”结束,督察人员走了,矿山企业可以喘口气了吗?很明显,不可以!因为环保会一直严下去!
(1)督察人员走了,专员还在
据了解,各督察组已进入督察报告起草和问题案卷梳理阶段,并安排专门人员继续紧盯地方边督边改情况,确保尚未办结的群众举报能够及时查处到位。
(2)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从28城扩展到80城
6月27日,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将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
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
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
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
重点区域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
强矸石山治理。
(3)国务院发话: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6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明确提出: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
坚决关停用地、工商手续不全并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限期治理可以达标改造的企业,逾期依法一律关停。
(4)生态环境部:将对京津冀、汾渭平原、长三角等地开展21轮次环保督察!
2018年6月7日,生态环境部印发《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督察地点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及长三角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等重点区域。
督察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至2019年4月28日,每个督查组现场督查2周,共安排21轮次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