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连云港市政府网公布通知,要求做好灌云灌南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复产工作。
通知明确了复产标准、复产流程和要求。企业复产由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组织,市各相关部门收到复产核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复核结论,市政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
园区标准方面,通知要求化工园区必须严格按照省、市化工园区(集中区)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的环保、安全、消防等整治标准,认真排查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限期治理到位。
企业标准方面,通知要求拟复产化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各级环保、安监、消防部门明确的复产标准和相关要求,全部整改完成后,方可提出复产申请。
通知特别指出,支持规模较大、效益较好、工艺技术水平较高、安全环保消防设施整改到位的化工企业率先复产,树立先进典型,放大示范带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