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业 制造业丨“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摘要——重点工程与行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了《“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再生资源对原生资源的替代比例进一步提高,循环经济对资源安全的支撑保障作用进一步凸显。
根据《规划》,到2025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约20%,单位GDP能源消耗、用水量比2020年分别降低13.5%、16%左右,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6%以上,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废纸、废钢利用量分别达到6000万吨和3.2亿吨,再生有色金属产量达到2000万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5万亿元。
《规划》围绕工业、社会生活、农业三大领域,提出了“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一是通过推行重点产品绿色设计、强化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进园区循环化发展、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城市废弃物协同处置,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二是通过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规范发展二手商品市场、促进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资源循环型社会。三是通过加强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废旧农用物资回收利用、推行循环型农业发展模式,深化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建立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
《规划》部署了“十四五”时期循环经济领域的五大重点工程和六大重点行动,包括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园区循环化发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创新等五大重点工程,以及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等六大重点行动。
《规划》明确了循环经济发展保障政策和组织实施,提出健全循环经济法律法规标准、完善循环经济统计评价体系、加强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强化行业监管。
重点工程与行动
(一)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程。
统筹规划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报废机动车、退役光伏组件和风电机组叶片、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废旧木制品、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厨余垃圾等城市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引导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集聚发展。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等重点城市群建设区域性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
(二)园区循环化发展工程。
制定各地区循环化发展园区清单,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逐个制定循环化改造方案。组织园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积极利用余热余压资源,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系统应用,推动能源梯级利用。建设园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及回用设施,加强污水处理和循环再利用。加强园区产业循环链接,促进企业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建设园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2025年底前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聚焦粉煤灰、煤矸石、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尾矿、共伴生矿、农作物秸秆、林业三剩物等重点品种,推广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先进技术、装备,实施具有示范作用的重点项目,大力推广使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建设50个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和 50个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
(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
建设50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城市。推行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堆放、中转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建设和运营管理。完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政策和再生产品认证标准体系,推进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装修垃圾等资源化利用,提升再生产品的市场使用规模。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骨干企业,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开发、应用与集成。
(五)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创新工程。
深入实施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围绕典型产品生态设计、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高质循环、高端装备再制造等领域,突破一批绿色循环关键共性技术及重大装备;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开展循环经济绿色技术体系集成示范,推动形成政产学研用一体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
(六)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
结合工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大力推广工业装备再制造,扩大机床、工业电机、工业机器人再制造应用范围。支持隧道掘进、煤炭采掘、石油开采等领域企业广泛使用再制造产品和服务。在售后维修、保险、商贸、物流、租赁等领域推广再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文办设备,再制造产品在售后市场使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壮大再制造产业规模,引导形成10个左右再制造产业集聚区,培育一批再制造领军企业,实现再制造产业产值达到 2000亿。
(七)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专项行动。
科学合理推进塑料源头减量,严格禁止生产超薄农用地膜、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产品,鼓励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深入评估各类塑料替代品全生命周期资源环境影响。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广可降解塑料,健全标准体系,提升检验检测能力,规范应用和处置。推进标准地膜应用,提高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水平。加强塑料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利用,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减少塑料垃圾填埋量。开展江河、湖泊、海岸线塑料垃圾清理,实施海洋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推进行动。
强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推动电商与生产商合作,实现重点品类的快件原装直发。鼓励包装生产、电商、快递等上下游企业建立产业联盟,支持建立快递包装产品合格供应商制度,推动生产企业自觉开展包装减量化。实施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大幅提升循环中转袋(箱)应用比例。加大绿色循环共用标准化周转箱推广应用力度。鼓励电商、快递企业与商业机构、便利店、物业服务企业等合作设立可循环快递包装协议回收点,投放可循环快递包装的专业化回收设施。到 2025年,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1000万个。
(九)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行动。
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平台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企业通过自建、共建、授权等方式,建设规范化回收服务网点。推进动力电池规范化梯次利用,提高余能检测、残值评估、重组利用、安全管理等技术水平。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再生利用与梯次利用成套化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体系。培育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骨干企业,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