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深入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排查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工作部署,对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清欠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眼发展全局,深刻认识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发挥省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机制办公室作用,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行动,扎实推进,按照5月底前完成排查并建立台账、确有支付困难的无分歧欠款应于6月底前明确还款计划的时限要求,抓好专项行动落实,确保应报尽报,应清尽清。要加强情况排查,明确排查范围,从拖欠主体双方向两头并行,及时报送台账数据。要加强约束惩戒,重点抓住共性问题和典型案例,对重大拖欠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通报,对恶意拖欠等行为予以曝光。要加强源头治理,强化项目管理,落实好已有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财务司、运行监测协调局、中小企业局,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委等部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