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京津冀三地原环保厅局正式签署了《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率先突破合作框架协议》,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以统一立法、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协同治污等为突破口,联防联控,共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共享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果。
2021年,京津冀地区PM2.5平均浓度降至38微克/立方米,其中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降至3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首次全面达标,大气污染治理取得里程碑式突破;京津冀192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的断面比例为70.4%、同比提高8个百分点,其中北京市达到或好于Ⅲ类国考断面比例提高到75.7%。
2022年初,三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工作的通知》,成立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工作协调小组,推动区域层面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目标、重大任务落地,协商解决跨省(直辖市)重大生态环境问题。
据了解,《框架协议》围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水环境联保联治、危险废物处置区域合作、绿色低碳协同发展、生态环境执法和应急联动、完善组织协调机制等六大方面,进一步深化三地协同内容。
其中,结合“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新要求,《框架协议》增加了绿色低碳协同发展等相关内容,三地将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绿色低碳创新,积极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协同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等。
此外,在原框架协议执行经验基础上,三地将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协同实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加强机动车超标排放的协同监管;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水域水质保护,推进流域治理,完善重点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
下一步,三地生态环境部门将严格落实《框架协议》,加快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共同推动区域生态环保协同水平再上新台阶,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