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强化突出政策支持
按照国家深化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2022年1月1日起,调整自治区本级与市县矿业权出让收益分成比例。根据资源所在地不同,自治区本级分成比例分别调减14个和10个百分点,并相应增加市县分成比例。同时,对纳入“净采矿权”改革的砂石土类矿业权出让收益分成实行特殊倾斜政策。
02
做好矿产资源保障
自治区财政积极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碳酸钙资源勘查工作方案(2019~2021年)》要求,在自然资源厅部门预算中安排项目经费共计9765万元,为广西碳酸钙产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为优质优用和优化产业布局提供科学的资源依据。其中:2021年安排2710万元,支持自然资源部门在全区碳酸钙资源集中区部署30个勘查项目来摸清我区资源分布情况,初步完成全区碳酸钙资源勘查工作。
03
大力支持产业发展
一是2021—2022年,自治区财政安排重大项目产业建设资金、“千企技改”工程项目资金、特色园区补助资金、特色小微企业示范园建设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3730万元,重点支持贺州市碳酸钙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建设、贺州旺高工业区(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碳酸钙特色产业园)建设和碳酸钙产业项目建设。
二是支持建设碳酸钙重点实验室,对碳酸钙企业申报自治区财政科技项目并通过项目评审的,予以优先支持。2022年下达自治区科技计划专项资金120万元支持碳酸钙重点实验室建设、碳酸钙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