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部市场秩序司日前下发通知,明确中国2011年融资性担保补助政策将继续重点支持商品交易市场、商贸服务业聚集区、商业街等商圈内的中小商贸企业,内贸信用险补助政策增加以农资为交易标的的投保方行业补助。 通知指出,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性担保和内贸信用险补助政策实施两年来,在缓解中小商贸企业融资难、扩大信用销售、活跃市场流通、改善市场信用环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对象、标准和范围,结合本地区商圈内企业和为商圈服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政策支持方案,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确保各项资金到位。 通知说,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调研,全面掌握本地融资性担保和内贸信用险业务的开展情况,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建立商圈融资基本信息档案;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检查,要委托专门的审计机构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查,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补助的,要取消其申请补助资格,并依法严肃查处,发现挪用资金、玩忽职守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