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1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以上的基础上,努力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新增能源需求主要通过非化石能源满足,单位GDP能耗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
《方案》在重点任务方面提出“碳达峰十大行动”,包括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行业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农业低碳循环行动、循环经济助力减污降碳行动、减碳科技创新行动、生态系统碳汇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此外,《方案》还明确了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政策保障,并在组织实施上提出严格监督考核问责等方面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