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6日公布的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要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选择防治任务繁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保护税,逐步扩大征收范围。至此,争论一直不绝于耳的环境税征收问题终于有了阶段性的结果,环境税出台已经到了实际操作的阶段。 环境税也被称为生态税、绿色税,是20世纪末国际税收学界兴起的概念。英国现代经济学家庇古于1920年出版的著作《福利经济学》中首次提出这一概念。发达国家按照“谁污染,谁缴税”的原则早已普遍开征环境税,尤其是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发达国家越来越多地征收环境税,进入全面绿化税制的新阶段。目前发达国家征收的环境税主要有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和垃圾税等5种。 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国对于污染物排放一直采用征收排污费的制度,已经执行了30年,但是对环保问题作用并不明显。主要是由于没有税法保护,排污费征收的权威性受限,各地存在大量排污收费不能足额征收现象,为了招商引资存在大量减少收费的情况,甚至将“减免排污费”作为优惠政策推出,大大削弱了排污费应有的作用。而上升到环境税,就有税法保护,收税权威性增强了,过去征管中出现的扭曲和不公平的现象可能会消失。此外,环境税的本质是一种灵活的经济手段,是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环境税用市场机制来解决环境问题,效果要优于行政手段。从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瑞典1991年开征硫税后,每年二氧化硫排放量降低1.9万吨;挪威的二氧化碳税使一些工厂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了21%,节能减排效果显著。实践证明,把环境成本内化到经济成本中去,这样环境保护的效果才能更好。 环境税的推出需要一个过程,首先要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标准,建立公平公正的污染物总量分配制度,这样才可以开征一些规范化的环境税。一旦开征环境税,与其相关的方方面面都要做好准备,比如对于监管部门污染物的监测能力就有很大挑战,将考验新的专业技术能力。 业内人士表示,在征收初期,环境税的税率不会很高,环境税税率与原有排污收费的征收标准变化应当不大,所以对石化企业的税负并不会增加很多。而且根据国外经验,一般在新增一个税种后,国家都会考虑在其他税种上进行替代。例如德国在开征环境税时,就对所得税和养老金进行了调整。我国可能也会考虑对企业其他方面的税收进行一些相应调整。收环境税的出发点是为了更好地促进节能减排,而不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环境税本身也不具备增加财政收入的潜力,税收的额度不是政府所关心的,只要能够覆盖征收成本即可。说白了,企业不用担心政府想从这个上面挣钱。环境税的功能发挥得越好,越是激励企业不要排放,相应的需要缴纳的税款就越少。所以对于那些重视环保的企业来说,不但不会形成负担,反而会觉得更加公平。从另一个方面讲,对不重视环保、环保投入不足的企业肯定会有影响。有一些企业常年拖欠排污费,如果改为征税,有税法的权威性保护,企业的环保账肯定要算清楚了。 作为一种经济手段,环境税是一种末端行为,对于环境问题主要是起到软化的作用。所以想仅依靠环境税来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的问题是不现实的。要控制环境污染还是要从源头下手。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GDP允许高污染项目上马,才是环境污染的主要问题。高污染项目的审批是更应该得到关注的。(慧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