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显示,到2025年,全区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5.8%,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幅度,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力争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与全区同步实现达峰。
通知涉及碳酸钙产业内容:
1、控制碳酸钙行业普通粉体加工项目产能
“严格执行水泥、平板玻璃产能置换政策,控制碳酸钙行业普通粉体加工项目产能,引导建材行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重点发展特种水泥和专用水泥、玻璃、先进陶瓷、新材料、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坚持转型升级,控增量调存量,建设北海、梧州、玉林、贺州建材生产基地,大力推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绿色低碳产品认证,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2、推广工业窑炉节能降耗技术
“以水泥、陶瓷和碳酸钙等行业为重点,推动数字化矿山及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大型回转窑、大型辊压机和大型水泥磨机改造,窑炉的煤洁净气化成套装备、碳酸钙改性活化深加工设备改造,节能环保煅烧窑炉、连续式球磨系统应用,提升行业整体装备水平。推广应用全氧、富氧、电熔等工业窑炉节能降耗技术,水泥高效篦冷机、高效节能粉磨、低阻旋风预热器、浮法玻璃一窑多线、陶瓷干法制粉等节能降碳装备。”
“到2025年,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平均达到110千克标准煤/吨以下,水泥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平均达到88千克标准煤/吨以下。到2030年,原燃料替代水平大幅提高,在水泥、玻璃、陶瓷等行业改造建设一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绿色低碳生产线。”
3、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采取强有力措施,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准入关,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探索推进碳排放评价,严格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单位产品能耗要达到国家发布的能效标杆水平,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之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单位产品能耗要达到国家能耗限额标准的先进水平、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产能已饱和的行业要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对产能尚未饱和的行业按照国家、自治区布局和审批备案等要求,对标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标准。”
4、推动终端用能电气化
“开展以电代煤、以电代油、以电代气,加快形成以清洁电力为中心的能源消费体系。在具备条件的行业和地区加快推广应用电窑炉、电锅炉、电动力设备。鼓励在工业园区及热负荷集中地区有序建设和改造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鼓励工厂、园区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微电网建设,发展屋顶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等,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园区)创建和参考产品(技术)遴选,加大示范推广和应用力度,优化电力资源配置。”
5、优化原料结构
“引导水泥企业加大磷石膏、钛石膏、氟石膏等非碳酸盐原料替代石灰石原料用量。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利用可再生能源制备氢,优化煤化工、合成氨、甲醇等原料结构。调整原料结构,拓展富氢原料进口来源,推动石化化工原料轻质化。鼓励依法依规进口再生原料,提高再生资源供给能力。”
6、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用足用好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开展资源利用评价。以冶炼渣、赤泥、尾矿、石材加工废料、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为重点,打造工业固体废物高效综合利用产业新模式。建设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大宗固废高效综合利用产业新模式。实施建设一批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及项目,引导企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推进防城港、贵港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和玉林、梧州、百色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到2025年,全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
7、切实强化节能监督管理
“完善能耗管理体系,对工业能耗总量实行预算管理、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强化节能监察,制定全区节能监察工作计划,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用能行为,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将年综合能耗10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接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动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引入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辅助挖掘节能潜力。全面实施节能诊断和能源审计,鼓励重点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等模式实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