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3日表示,我国的关税政策正在向加强宏观调控和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方向转变。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进口税收年均增长17.8%,对中央财政收入贡献始终保持在25%以上,是最稳定的中央税收来源之一。 关税政策的转变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调整进口暂定税率,优化进口商品结构。截至2010年5月30日,我国共对600多项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平均税率低于5%,相对于最惠国税率,优惠幅度达50%以上。 二是完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产业政策方面,着力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关键设备和零部件给予优惠;科教与技术进步政策方面,出台对科技开发用品、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支持科普事业发展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公益性政策方面,对残疾人专用品、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救灾捐赠物资以及北京奥运会、上海世界博览会等制定了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多边双边关税谈判卓有成效。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员,我国全面参与多哈回合谈判,充分行使成员权利,参与制定多边贸易规则,在多哈回合各关键领域的谈判以及坚持多哈回合谈判的发展授权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的建设性作用。此外,我国自贸区建设从2001年开始起步,自贸区建设的推进步伐明显加快。截至2010年5月30日,我国已与相关国家(地区)正式签署了9项自由贸易协定或区域优惠贸易安排。